记者9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这个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执行医生处方点评制度,坚决杜绝“过度医疗”,对不执行的医疗机构将予以全省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严格依法执业,不得超范围诊疗;二、三类临床技术必须在技术审核合格并进行执业登记后方可在临床实施,严禁开展未予批准的临床技术。同时,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执行处方点评制度。对于不开展处方点评的医疗机构,将在全省范围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黑龙江省要求医疗机构要杜绝“过度医疗”,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坚持因病施治,重点抓好抗生素合理应用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全面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责任编辑:余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