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2010年起,开始将门诊治疗费用高昂但必须长期、系统治疗方可保证生存质量的重性β地贫、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三种疾病纳入到医保门诊报销范畴。政策实施三年后,该三类疾病的门诊特定项目支付办法均临近到期。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在对原有政策进行稍微调整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延续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拟定了三份新的文件通知。记者从三份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其中重性β地贫的月报销上限为3000元,而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月报销额度则达到5000元。新的政策同时从定点医院选取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更有利于患者的就医、治疗。
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市人社局决定于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4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三份通知的意见。广大市民可通过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 w w .hrssgz.gov.cn)查阅三份通知的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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