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华侨医院。10多人聚集,拒绝和阻挠院方移尸。
5月24日,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嘉禾院区。10余人在门诊大楼拉横幅,跪地哭丧。
6月17日,广州新海医院。80人在医院拉横幅、烧纸钱,聚众讨说法。
短短一个月,广州接连发生三起医闹。在“医闹”这种危及社会安定的大是大非面前,广州的石牌、嘉禾、新港街三个基层派出所果断出手,坚决制止,依法严惩,以儆效尤。为打击医闹开了个好头,起到示范效应。
打击“医闹”,一方面要靠公安部门,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关机构去疏导医患间的纠纷。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组织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司法行政部门之外,在医患双方资源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独立的调解,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事实证明,运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这一方式来化解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患者的正当权益,其作用是全方位的、立体式的,对其他社会纠纷的化解都具有极其深远意义。
独立公正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患方利益,进而将矛盾从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上。在这方面,广东医调委已有成功实践,他们运用人民调解机制与“医疗风险共担机制”有机的融合,有效化解医患矛盾。广东医调委经过五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开创了社会组织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社会问题的新局面,创新和完善出了一套更适合、更有效解决医患纠纷的机制,即“保、调、赔、防、管”联合机制。
“保、调、赔、防、管”联合机制催生了纠纷化解的新理念——从对抗走向对话,从诉讼走向协商,从单一价值走向多元化,从胜负之争走向争取双赢的局面。这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矛盾,同时也通过广东医调委这一公平公正的平台,体现出政府宏观监管、社会组织具体化解矛盾的全新的社会管理模式,以多元化的方式化解医患矛盾。
以近日广州发生的上述三起“医闹”为例,广东医调委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到达医闹现场,在医闹平息后,及时疏导患方不良情绪,对死因存在质疑的,引导患方进行尸检,尽力劝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当事人双方理性协商。通过调解员细致入微、春风化雨般的调解,最终都达成调解协议,使三起“医闹”获得圆满解决。
“医闹”来了,如果在众多伤医案件发生前当事医生能得到第三方及时介入调解,或者更多患者能够求助到第三方调解,悲剧很有可能就不会发生。医生的生命安全需要特别保护,但这种特别的保护,不该是在他们的血肉之躯已受到伤害之后才出现,这种特别保护机制,也不该是在警察不得不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被动时刻才启动。有关方面出以组合拳严打“医闹”时,第三方调解机制不能缺席。(通讯员: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