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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大代表建议:大力整治药品、保健品广告 保障公民身心健康

2011-01-23 00:00:0039健康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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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政协委员持续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而药价和药品质量问题无疑是关键症结之一,在深圳人大会议上,深圳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丰年通过调研分析:医药、保健品广告市场现状。向大会提交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整治医疗、医药广告,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等一系列建议。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政协委员持续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而药价和药品质量问题无疑是关键症结之一,在深圳人大会议上,深圳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丰年通过调研分析:医药、保健品广告市场现状。向大会提交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整治医疗、医药广告,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等一系列建议。

  肖丰年指出,随着国民生活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指数和寿命也在不断提高,人们的幸福指数也在逐步提高,到2015年人均寿命将达到80岁,这是深圳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的成果。但是今年来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人不顾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用报刊媒体大肆宣扬推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治病“特效药”,一些小报也因利益驱动为推销“药品”、“补品”推波助澜,甚至有些要被吹捧的神乎其神,使不少患者上当受骗、花了冤枉钱。部分患者指标心切,花费几千元深圳上万元购买,不但没有效果反而起了负作用。通过咨询多个国有医院专家,问到一些广告上的药品是否真实,专家表示相当一部分医药、保健品广告说的是“一派胡言”。“如果这些欺骗为不被制止,势必带来医疗医药的混乱。如果有患者受到电视、报纸宣扬的不良医药广告蛊惑,购买服用这些“灵丹妙药”发生危及生满清、产生法律纠纷时,无论结果如何都会造成各方的人力、财力、身心健康的损害,报刊媒体也会附带连带的法律责任,对媒体的公信力也有不良影响。”肖丰年说到。

  他建议深圳市工商、卫生、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对报纸特别是小报宣扬的医疗、医药广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凡事要在报纸上刊登医疗、医药广告的客户,首先要向深圳市卫生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深圳市卫生部门的审核,着重审核药的疗效和真实性。工商部门要对医疗医药广告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宣传部门根据卫生、工商部门的核准,给予审批,刊登。未经以上三个部门审批,擅自给予报刊刊登的医疗医院广告,其负责人将受到行政处罚。

(实习编辑:梁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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