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慢病防控示范区覆盖30个省份

2013-04-16    CNTV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公布2012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北京市西城区等101个县(市、区)被授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

  2010年,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计划用3年~5年,在全国建立一批以区(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行动,综合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风险;通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减少慢性病负担;进而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我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

  2011年,共有19个省(区、市)卫生厅局推荐49个县(市、区)申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其中首批39个县(市、区)被授予称号。2012年,全国 30个省(区、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推荐136个县(市、区)申报,申报地区和申报数量比上年均显著增加。

  卫生部要求,获得示范区称号的县(市、区)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健全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全国慢性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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