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内,有一专门“对付”职业病的机构: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以及广州市化学中毒救援中心。以下就为大家介绍其机构的设置。
职业病防治院
职业病危害评价科;职业卫生综合管理科;职业健康监护科;职业病临床科;司机体检管理科;预防保健科;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职业病危害评价科:
主要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卫生咨询与培训,职业卫生管理指导、职业健康教育、职业卫生法律咨询、职业流行病学研究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职业卫生综合管理科:
主要处理院内事务以及信息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科:
健康监护。
职业病临床科:
职业病诊断临床工作和职业病患者的救治,下设有职业中毒临床区、尘肺及其它因素临床区、化学中毒救援中心(PCC)咨询室、心理检查室。
司机体检管理科:
主要提供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员、新学驾驶、年度审验的身体健康检查、健康评价、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技术服务。
预防保健科:
就业前体检、转岗及离岗体检、公务员体检特别是招警体检及广州市招录交通协关员体检、高考体检、驾驶员、电工、焊工、维修工、高空作业等特殊行业体检的组织、管理、实施工作。
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职业病危害及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现场侦检与检测;化学毒物鉴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者生物指标的检测与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真生物指标的检测与评价;室内空气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考评。
化学中毒救援中心
急诊科;中毒救援指挥中心;ICU;毒物检测分析组;中毒临床科;现场调查处理组;中毒咨询。
【职业病小知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这一目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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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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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共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00余项,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5项。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性溃疡(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消化道出血;肠易激综合症;一般炎症性胃肠道疾病(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急慢性胰腺炎;各种肝炎;肝硬化腹水、大肠息肉;肛裂;肛瘘;内外痔;同时擅长给患者提供胃肠道如何保养等。
擅长领域:主治感冒、咽痛、发热、咳嗽、哮喘、鼻炎、口疮、厌食、腹痛、腹泻、便秘、胃炎、遗尿、多汗、抽动、失眠、结石、湿疹、皮癣、荨麻疹等病症,对痛经、手脚冰凉、不孕不育、月经不调、乳腺增生、胃下垂、关节炎、脉管炎、颈肩腰腿痛、肿瘤等疑难杂症有独特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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