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本县康达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人无证开展镶牙活动。对此,卫生监督所于当日派出三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前往查处。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康达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北侧的一栋门脸房内发现,这里不但有牙科器械,如打磨机、牙模等,而且还存有大量保健品以及用于临床医学检测的器械,如血糖仪等。经过调查询问得知,牙科器械与保健品分别属于张某和赵某所有,二人只是合租房屋的关系而已。至于二人为何要合租房屋,据当事人说这样不但可以摊薄租金成本,同时还兼具相互提升“人气”之功效。此时,“拔出萝卜带把泥”的效应已经显现,一起群众举报案件客观上演变成两起,而且两起案件之间属于聚居关系。
经过进一步调查证实,张某是江苏来京人员,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牙科诊疗活动;赵某是本地人,在从事保健品销售的过程中擅自超项开展人体血糖、钙、铁、锌、硒等医学检测活动。对于二人各自的违法行为,前往查处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终止一切非法医学诊疗活动,并将其用于从事医学诊疗活动的器械全部异地封存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同时告知二人听候县卫生局最终作出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或因害怕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张某已于当日离开密云赶回江苏老家,只留下了被封存的牙科诊疗器械。
经合议,县卫生局对张某的非法牙科诊疗行为作出公告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封存在的全部牙科诊疗器械;对赵某超项从事医学检测的行为予以罚款人民币500元整并处没收其全部医学检测器械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王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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