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补换卡情况:
1.社保卡丢失
2.社保卡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
3.卡片不能在读卡机上使用的
二、北京市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保卡期间:
1.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补换卡期间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看病。
2.挂号、结算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
3.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
4.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
5.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急诊、住院费用,可持补换卡证明到门诊结算、住院结算处开具《全额结算证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盖医疗保险章。
6.参保人员将相关材料汇总,经单位或所属社保所,递交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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