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新华制药全资子公司淄博新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与淄博市卫计委、京东善元(青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共同签署《“健康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三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落地淄博市医疗处方流转信息平台及处方药电子商务项目。
此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全国第一个由政府主导的以全市公立医院为目标的“处方院外流转”项目、全国第一个由政府批准的“处方药电子商务”项目的正式启动。网售处方药也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众企业频频试水
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第八条明确提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
这被业界解读为明确B2C平台可以销售处方药。为此,医药电商、互联网销售处方药“解禁”一事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不少地方开始紧锣密鼓地试点,不少电商也已相继展开各种形式布局。除了传统线下药房搭建电商平台、药企自建平台外,连外卖平台美团、百度外卖也纷纷牵手医药电商,抢占先机。此外,药品的物流配送企业如顺丰、UPS、中国邮政的布局也似乎是为网售处方药开闸提前做好准备。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5年9月,天猫医药馆推出的处方药预定服务,不少品种如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等都赫然在列。在点击立即“预订之后”输入手机号,该药店药师会在1小时内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不过,该网店提示,“本品为处方药,需线下凭处方购买”,意思是消费者需要先到医院开具一份三日内处方,然后再与网上药店联系,在核准后才能进行发货。若无处方将无法购买,药店将关闭该笔订单。
与天猫医药馆相比,京东则是在2015年年初,就拿到了互联网售药的A证。随后联姻上海医药,达成处方药电商销售的独家合作,并上线了B2B医药业务。京东到家也联合诸多药店,打造送药O2O平台。如今,京东到家还与同仁堂、云南白药、康美药业等展开合作,直接对接医药工业企业。
此外,2015年12月,乌镇医院也开出首张互联网医院的在线处方,不久九州通发布公告,获批可开网售处方药试点。
监管部门进退维谷
几大互联网巨头试水的核心举措之一是构建在线医疗平台和医药电商平台生态圈,搭建其医药产业版图。
然而,网售处方药一事一直是一个烫手的山芋,让相关监管部门进退维谷。
如今,有些网售平台销售处方药的模式多为:网站声称不在线销售。购买者如有需要,联系在线客服;或填写联系方式,客服会稍后和购买者取得联系。在与客服取得联系之后,客服告诉购买者通过线下下单后,会邮递给消费者,可以线上付费,也可以货到付款。此外,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网售平台会询问是否服用过此类药或者有医生处方,不过,并不要求上传处方。
企业如此作为存在打擦边球的嫌疑,毕竟实际结果是通过网售平台,实现了购药。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曾公开表示,网售处方药是当前社会的热点,但相关监管部门仍有很多未解决的难题,包括目录问题、配送问题、责任问题、监管问题等。这些难题未解,监管部门不可能放开网售处方药。但不容忽视的是,网售处方药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亟待政府去规范这个领域。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目前我国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管制非常严格,只有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两证的企业才能开展网络销售非处方药。其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只有连锁企业才能申请。虽然,上述政策在去年已经有所松动,但处方药网售的关口一直未开。
要知道,不仅是在我国,网售处方药在多数发达国家也尚未全部放开。比如意大利、西班牙、瑞士等国完全禁止网上售药;瑞典的互联网药品经营权由一家国营企业独享;法国规定只能在网上销售非处方药。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网上药店的经营环境、法规政策制定、药品安全监督、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依旧不够完善。因而,未来,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发展仍任重道远。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