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体师”解剖教学公开课
“捐遗者是传道授业的无语体师,我要像珍惜自己一样,珍惜每位捐遗者的奉献。”10日下午,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圳大学医学院在深大医学院共同举办开2011年度“无语体师”解剖教学公开课,全体同学向遗体捐赠者表达了深切的敬意。
遗体捐献者家属现场互动
公开课上,捐献者之一李文君的家属邱健明来到现场为同学们介绍了自己老伴的生平,同时,邱健明自己也签署了遗体捐献意向书。
邱健明和老伴李文君一生相互扶持,2008年,就在两人准备庆祝金婚时,李文君被查出晚期肠癌,李文君得知自己的病情后,给老伴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李文君表示,自己身故之后,希望捐献出遗体用作医疗教学之用,她表示,希望得到老伴的理解和支持。李文君除了捐献出自己的遗体外,还捐出了自己的眼角膜,使深圳两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邱健明在台上忆起自己和老伴相识相知相伴一生的经历,非常难过。但他表示,深圳目前有1500万人口,用作医疗教学的遗体只有30个,是非常不够的,他表示自己死后,亦会捐出遗体,用作医学院的教学之用。
邱健明对着台下的同学说:“看到你们,让我想起自己的孙子孙女,我这把老骨头没啥用了,最后给你们练练刀,挺好的,让你们的技术熟练,让第一个做手术的人能够安全,我就放心啦。”
30名市民身后无偿捐献遗体
器官捐献作为一项国际公益事业,被列为二十世纪人类医学三大进步之一,为许多终末期疾病患者带来了生命的福音。在我国的器官捐献史上,深圳无疑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目前,深圳的器官捐献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器官捐献已经成为深圳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多年来,在深圳市红十字会孜孜不倦的推动下,器官捐献理念已深入人心。对器官捐献的认同率达到55%以上是深圳参与评比全国文明城市的硬性指标之一,而在全国文明办的严格检查中,每次市民的认同率都超过了这个比例。2003年8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是我国器官捐献史上一个里程碑,它填补了我国器官捐献立法的空白,让器官捐献从此步入法制化轨道,使市民捐献器官有法可循,也使志愿者可以放心捐献,意义重大。
2004年之前市红十字会开展遗体捐赠工作,当时的遗体接收单位是深圳卫校。但2004年深圳卫校合并入深职院护理专业后,深圳卫校原有的遗体库被撤销。没有医学教学科研机构,没有接收单位,因此从2005年起,市红十字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不再接受捐赠。
目前深圳市已有器官捐献登记人数7000多人,其中愿意捐赠多器官和遗体的人数约占2/3。2008年11月,深圳大学开始筹建医学院及遗体库。经深圳大学与市红十字会双方协商后达成意见:深圳大学医学院联合深圳市红十字会成立深圳市红十字“遗体捐献接收中心”。遗体捐献由市红十字会负责登记、联络,遗体由深大医学院接收,并用于医学教学和研究。市红十字会从2009年1月起恢复遗体接收工作以来,已有30名市民身后无偿捐献了遗体。多年来,深圳市红十字会在成功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基础上,致力于器官、遗体捐献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努力改变陈旧观念对市民的束缚。截止到2011年2月,市红十字会已帮助445人身后捐献眼角膜,800多名角膜患者重见光明;39人捐献遗体,55人捐献了多个器官。特别是多器官捐献工作成效尤其显著,2010年共完成多器官捐献11例。
(实习编辑:朱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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