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心脏病引产后,需要先进行心功能的评估,再次评估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后,方可备孕。一般先天性心脏病在引产后,准备再次妊娠前,需要先进行详细的心脏功能评估,同时明确是否为先天性心脏病。
1、心功能评估:先天性心脏病引产后,需要先进行详细的心功能评估,明确是否为先天性心脏病。因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在孕期随着心脏负荷的增加,有可能会加重心脏功能的损害,需要在引产后,进行系统地的心脏功能评估,必要时终止妊娠;
2、肝功能:先天性心脏病引产后,需要明确是否为先天性心脏病,因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在妊娠过程中,有可能加重心脏负荷,出现肝功能异常,所以建议在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妊娠;
3、肾功能:先天性心脏病引产后,需要明确是否为先天性心脏病导致的肾功能不全,因为在妊娠的过程中,子宫的血流动力学发生改变,有可能会加重肾脏的负担。当肾功能不全的情况下,如果再次妊娠,需要慎重对待;
4、血糖:先天性心脏病引产后,需要明确是否为先天性心脏病导致的血糖代谢异常,因为部分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在孕期血糖会有一定程度地升高,所以在妊娠期间,需要注意监测血糖的情况。
先天性心脏病引产后,准备再次妊娠前,建议到医院就诊咨询专业医生,以免因自行猜测延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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