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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二院市、区公医患者指南

2007-12-02 09:51:00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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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朋友问:公费医疗去看病,怎么办?小编也不清楚,于是趁着去中山二院看病的时机,找到了以下的“患者指南”提供给朋友。

    一、根据穗公医[1996]01号文规定,市、区公医病人住院时间中西药日均费用为200元之内;危重病人、抢救、恶性肿瘤、霍乱、肾透晰等日均费用不超过300元;病人出院带药不超过7天,金额不超过350元。

    二、市公医办[2005]5号文规定,CT、ECT、MRI、彩色多普勒、24小时动态心电图和体外碎石等费用单项超过定额(海珠区150元,其他300元),须先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交款或记帐,才可以进行检查、治疗(家属需现金支付)。

    三、进行一些项目特别昂贵的检查、治疗项目,如安装人工器官脏官移植、心脏起搏器、支架植入等都要先审批,由病人交付现金后,凭收费收据、检查治疗情况报告和审批单,到公医办按零星报销。

    四、审批程序如下:

    住院医师填写申请单——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本院医务科(岭南八楼,电话81332505)盖章——单位/公医办审批——结算交款或记帐。

    五、由于审批时间较长,为了不耽误您的检查、治疗,公医患者入院时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交金,作为自费或超支用药的预交金。

    我院执行省、市、区公医办规定,附各公医办资讯电话。

    省公医办:38818688-8102
    市公医办:87670637
    越秀区公医办:37630351
    荔湾区公医办:81376797
    海珠区公医办:34381011
    天河区公医办:85555668-2006
    白云区公医办:26090600
    黄埔区公医办:82378636
    开发区公医办:82111285
    南沙区公医办:84987917

中山二院市、区公医患者指南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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