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穗公医[1996]01号文规定,市、区公医病人住院时间中西药日均费用为200元之内;危重病人、抢救、恶性肿瘤、霍乱、肾透晰等日均费用不超过300元;病人出院带药不超过7天,金额不超过350元。
二、市公医办[2005]5号文规定,CT、ECT、MRI、彩色多普勒、24小时动态心电图和体外碎石等费用单项超过定额(海珠区150元,其他300元),须先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交款或记帐,才可以进行检查、治疗(家属需现金支付)。
三、进行一些项目特别昂贵的检查、治疗项目,如安装人工器官脏官移植、心脏起搏器、支架植入等都要先审批,由病人交付现金后,凭收费收据、检查治疗情况报告和审批单,到公医办按零星报销。
四、审批程序如下:
住院医师填写申请单——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本院医务科(岭南八楼,电话81332505)盖章——单位/公医办审批——结算交款或记帐。
五、由于审批时间较长,为了不耽误您的检查、治疗,公医患者入院时须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交金,作为自费或超支用药的预交金。
我院执行省、市、区公医办规定,附各公医办资讯电话。
省公医办:38818688-8102
市公医办:87670637
越秀区公医办:37630351
荔湾区公医办:81376797
海珠区公医办:34381011
天河区公医办:85555668-2006
白云区公医办:26090600
黄埔区公医办:82378636
开发区公医办:82111285
南沙区公医办:8498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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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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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科院及工程院新增的赵玉沛、郎景和、于金明、王学浩、葛均波等人长期从事临场工作,在普外科、妇科、肿瘤化疗及肝移植方面为患者带来了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