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只要是在本市公立和民办全日制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和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将按学籍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21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听取了《关于2008年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的报告》。
张广宁表示,要在制度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市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实施,确保实现在广州居住生活的人民群众 “病有所医”的保障目标。
《办法》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适用于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未覆盖的全部人群。在本市公立和民办全日制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和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按学籍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办法》的制订,使广州市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了覆盖全市城乡居住人口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广州市作为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要在今年第二季度启动居民医保,同时今年居民参保率要达80%以上。
张广宁强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时间紧迫,要求高,工作量大。为做好启动和扩面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劳动保障、财政、教育、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和各区政府是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狠抓落实。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管理配套办法。民政部门的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城镇居民困难人群参保及二次医疗救助具体办法,必须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同步出台。两区(番禺、花都)两市(从化、增城)独立统筹区也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尽快出台居民医保办法。三是要大力宣传,使这项工作深入民心,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郑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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