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农民工”真正消失,就必须在市民待遇问题上打破户籍壁垒,而不能仅仅满足于概念上的消失——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说“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7月6日《广州日报》)
笔者认为,农民工概念和农民工实体,这是两码事。农民工的实体,绝不仅仅限于来自农村的工人,其大致可以这样定义:在外地给私人老板打工,无钱买房,从事建筑、餐饮、制造等行业,没有社保、医保,还经常遭遇欠薪的人,农民工后代城市入学难,等等。说白了,中国社会中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几乎都浓缩在“农民工”这个身份上。
农民工与城市人的本质区别,主要是由于择业时,由于自身的学历较低,所以不得不选择干一些脏苦累的活。受教育的程度,这是决定一个求职者是否农民工的关键。农民工的第二代之所以不再被叫做农民工,这是因为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第二代们往往都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学历高了,从事的工作就更好一些,农民工概念因此而消失,也就很自然了。
但是,农民工概念的消失,并不是就代表了农民工实体的消失。因为随着社会整体学历的提高,比方说,以前是没什么学历的农民工去干的活,现在也有可能要中专生、大专生去干。如果这些中专生、大专生在这些岗位上,仍然没有社保、医保,还经常遭遇欠薪,那么,他们仍然可以被叫做农民工。
要让农民工实体也消失,最关键的是要切实保障他们的相关权益。农民在农村种地,现在都有医保、养老保险等等基本保障,农民到城市里打工,照样应该享受这些保障。在美国,农民工也是存在的,美国农民工的权益,是靠法律来保障的。纽约劳工局规定:雇主必须每周给工人发薪。正是有法可依,并严格执行,才维护了农民工们的利益。我国也可以从中借鉴一些成功的经验。
要让“农民工”真正消失,就必须要在市民待遇问题上打破户籍壁垒,而不能仅仅满足于概念上的消失。如果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在待遇上,已经没有什么区别,给这些工人安一个什么标签,其实根本不重要。
让人欣慰的是,深圳已经在保障农民工权益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比如强调提高户籍人口比例,出台政策规定一些农民工也可以获得深圳户籍,在住房保障体系方面,深圳市已经将非户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之中。但总体而言,在达到“农民工”消失的目标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废弃种种歧视性的规定,落实政策,切实做到保障农民工权益。在社会保障体系、就业、入学升学、收入等领域内,对于低学历就业者造成的不平等现象,也应该消失,这样才能让农民工实体也真正消失,才能促成社会的和谐。
(责任编辑:何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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