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的王老先生住院5年仍拒绝出院,无奈之下,北京华信医院将老人告上法院。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已经符合出院标准,因此判决老人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搬离医院。记者上午获悉,由于老人拒绝履行判决,华信医院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4年7月28日,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王老先生到华信医院住院治疗。同年9月1日后,医院多次告知王老先生已经可以出院,但他一直拒绝出院。2006年6月23日,华信医院停止了对王老先生的医学治疗和护理;2007年9月24日,医院以书面形式通知王老先生出院,但王老先生仍然拒绝。华信医院将王老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搬离医院。
王老先生则认为,他是由肇事司机送至华信医院进行治疗的,医院不应当向其儿子要住院费,应当向肇事司机要钱。此外,他认为自己的病医院至今没有治好,应当赔偿损失,所以不同意出院。
庭审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王老先生是否符合医学临床出院标准进行鉴定。最终鉴定意见为:王老先生“所受损伤的医疗时限将以掌握在6个月以内为宜,此时已无针对原损伤的治疗,因此应认为已达到临床出院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鉴定结论,王老先生已经符合出院标准,其长期占据病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华信医院对床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对华信医院要求王老先生出院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目前,由于老人仍然拒绝出院,医院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另外获悉,一名68岁老妇因急性胰腺炎入住垂杨柳医院两年多拒绝出院,同时拖欠医疗费34万余元。垂杨柳医院已将老人告上朝阳法院。
(责任编辑:黄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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