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范围需覆盖更广
鲁士海向39健康网编辑介绍,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已逐步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职业伤害扩展到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伤害,而且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也从仅局限于企业逐步扩大到除公务员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2011年底,全国工伤参保人数达到17696万人,相当于2003年底参保人数的3.9倍。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6828万人,基本实现了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全覆盖。
“预防优先”是重要理念
鲁士海副司长告诉39健康网编辑,“预防优先”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理念,通过开展工伤预防,避免或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最佳选择。自2007年开始工伤康复试点工作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康复试点城市不断完善制度政策,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工伤康复管理制度,对工伤康复机构准入资质考核、工伤康复工作流序、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康复费用结算等做出了规定,并在逐步建立“先康复、后评残”、“先康复、后补偿”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截止目前,全国共有160多家医疗机构作为工伤康复试点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协议管理”的形式,为工伤伤残职工提供工伤康复服务。广东、黑龙江、湖南、上海、安徽等地区在医疗康复的基础上,从普通的作业疗法起步,在开展职业康复方面进行了多方面有益的探索。
近几年,随着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工伤职工得到了有效的康复服务。据初步统计,2009年-2011年累计共有6万多工伤职工得到了康复服务,生理机能明显改善,生活自理能力和职业能力大大增强,部分工伤职工康复后已重返工作岗位,实现了再就业。
仍需加快发展 进一步惠泽百姓
最后,鲁士海副司长补充到,工伤康复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的事业,工伤康复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还处在探索阶段,政策标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工伤康复服务网络还在发展之中,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一个时期还需要大力推动和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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