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广州总队医院医保“心血管专科”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与广州市医保局正式签订《心血管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限额结算补充协议》。
自2013年5月1日起,广州市参保人在该院内一科及外七科住院治疗的,凡符合住院治疗“严重心血管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心血管专科”单病种结算,结算限额标准为20000元/人次。
其他科室在收治符合条件的广州医保病人时,要严格落实专科专治原则,及时做好院内转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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