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5月起医患双方签协议 医院成红包禁区

2014-02-21 00:06:56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栏目关注:
核心提示: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2月19日刊登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与患者签《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制定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参考文本。  

  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协议书范本

  全文如下: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4〕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三、我委制定了《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参考文本,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据此制作本辖区内统一的《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文本,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统一设立投诉电话,由医疗机构印刷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月29日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健康资讯推荐
特别策划
推荐专家更多
  • 李乐怡主治医师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擅长领域: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常见病

  • 杨大坚主任医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擅长领域:中西医结合治疗不孕不育、咳喘、哮证。对不孕不育、肺心病、急慢性前列腺炎、男女更年期综合征,胃肠疾病,眩晕等疑难病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 冯惠玲副主任医师佛山市中医院

    擅长领域:中西医结合治疗耳鼻喉科的各种疾病。尤其专治变态反应性疾病(过敏性鼻炎、哮喘、荨麻诊)

推荐医院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