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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拉锯战 地方保护与二次议价全面开花

2016-03-04 11:01:46E药脸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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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时近年关,离国家卫计委给出的开标大限已过去两个多月,除湖南、浙江两省按期完成之外,大部分省份药品招标采购仍然未完成,安徽、重庆、上海等地甚至尚未出台系统的正式采购方案。

  时近年关,离国家卫计委给出的开标大限已过去两个多月,除湖南、浙江两省按期完成之外,大部分省份药品招标采购仍然未完成,安徽、重庆、上海等地甚至尚未出台系统的正式采购方案。

  从2015年年初中国药促会与湖南省招标办“互掐”开始,新一轮招标工作就一直风波不断。近期,省标陆续开启、医改试点市标接踵而至,药企招标队伍正打足精神应对。

  记者了解到,为了尽量降低药价,一些地方想方设法向药企施压、变相进行地方保护;加之分类采购、带量采购难以落实,药企15%的平均利润难保。在招标采购的后续工作中,各方博弈、拉锯难以避免。

  变相地方保护

  国家卫计委要求各省在2015年11月下旬开标,但大多省份并未如期进行。

  “卫计委的这一指令是不现实的,他们没有算清招标的具体工作程序和工作量。”一位不愿具名的江苏药企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事实也是如此,按时完成任务的省份寥寥无几,湖南、浙江之所以能完成是因为两省早在2014年就已启动招标工作。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7号文”),为新一轮药品采购定下基调。6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70号文”),对各地提出全面构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合理确定药品采购范围、细化药品分类采购措施、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以及改进医院药款结算管理等11项要求。

  就目前的情况下,各省都以70号文为基础制定招标采购方案,大同小异。但在方案落地过程中,却出现了不少“打擦边球”、甚至违规的做法。

  首先,70号文鼓励各省开展招标采购、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定点生产、特殊药品采购等不同方式的分类采购。“综合分析各省情况,还是以招标采购为主,其他四种采购行为并没有多大进展,尤其是针对专利药、独家品种的谈判采购,做得不多。”医药管理咨询专家史立臣撰文表示。

  而从招标采购执行来看,70号文要求,“根据上一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的品规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但在《2015年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除了将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等类型的药品直接挂网,其余药品均列入招标采购目录。

  “70号文其实是让各地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充分竞争的药品进行招标采购。”上述药企人士说。

  该药企人士分析认为,类似贵州的做法,是为了让所有企业的品种都参与竞争,从而进一步降低产品价格,但这种做法不符合规定,而且让一些价格接近或低于生产成本的药雪上加霜,同时还加重了招标办的工作量,“得不偿失”。

  其次,70号文明确提出“禁止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但细观各地政策,不难发现花样翻新的地方保护条款。例如,2015年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项目中,在经济技术客观指标上,“投标企业为国务院认定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区域企业加13分”。但到目前为止,全国除北京以外,其他省份并无此试点。

  又如,山西以“大输液药品的特殊性”为由,在大输液类供货商招标和供货范围上偏向省内企业;还有地方列出省内纳税额、捐款情况、参与扶贫作为加分项目,或将省内省外企业进行分别评审。

  最后,70号文规定,落实招采合一、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将采购数量作为影响药价的重要因素,旨在通过规模效应实现合理降价和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的双重目标。

  “但实际上,真正落实带量采购的很少。”史立臣分析,因为采购模式基本以招标采购为主,而招标机构自身既不采购药品,又不支付购药款项,难以强迫医疗机构按照上报数量采购。而且,目前的带量采购形成了安徽、上海、广东等模式,具体采用哪一种文件并未明确,可能还需要地方继续探索。

  此外,关于30天的回款结算账期以及7号文中提到的新药采购政策,也尚未得到有效落实。

  强制压价

  从各地出台的招标方案看,降价依然是主要目标。具体举措包括直接限价竞价、按品种或打包降价、按降幅决定中标、最低价联动、先入围后议价,等等。

  国家卫计委在2016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将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到200个,并深化医改从“一城一地”试点转入区域整体推进。这意味着,“二次议价”逐渐全面开花,而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地方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将进一步提升。目前,浙江宁波、福建三明、内蒙古乌海三地已经开始探索药品耗材跨地区联合限价采购。

  通过降价的确挤掉了一些价格虚高水分,但也面临挤压药企合理利润的指责和争议。

  “山东小必存中标价40元,我们两轮投标将价格降至30都未能中标。”上述药企人士介绍,在一次医院组织的议价会上,院长主持,纪委、物价、审计等人士列席,厂家代表门口排队叫号入场,入场后没有开场白,直接被要求降价否则就退出。然后让代表填写“价格澄清函”,标明产品价格构成和最终降价幅度。待所有厂家都写好,医院进行第一轮筛选,然后进入第二轮,继续要求降价并再次填写价格澄清函,“整个过程完全不考虑质量、效果和厂家资质,谁便宜谁中标”。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董事长吴飞驰表示,有部分企业的品种上市已达20年,20年前价格定位本就不高,在药材和人工成本逐年增长的情况下,药价却一直在降,有企业已不堪重负,被迫放弃福建、浙江等大省的市场。业内人士称,制药企业生产的普药平均利润率约15%,但随着生产成本不断上涨,这一利润率正在被摊薄。

  “这样杀下去,企业没有利润谈何生存发展,创新的后劲丧失,更不敢想象最终药瓶里装的是什么。”上述药企人士说。

  不少药企正在探索“自救”方案。例如,仁和药业、以岭药业斥资打造互联网医药平台,减少对医院的依赖。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处方药网售前途未卜的情况下,互联网这一救赎之路只适合部分主业在大健康、OTC领域的企业。医院药品销售仍占全部药品销售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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