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医疗机构对库存的药品进行封存、登记,并上报市卫生局。
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为保障公众健康,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立即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并密切关注该药品不良反应,有情况立即报告。截至昨天下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尚未收到其它地区使用上述产品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昨天,市卫生局向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医院等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该药品的现有库存一律封存,并将购进渠道、生产批号、数量登记后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责任编辑: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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