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姐原是华强北群星广场旁一间聚星美发店金卡客户。4月下旬,她收到一条短信称:聚星美发店已关闭,原店址新开张一间安×美发店,开张期间推出烫发只需138元的优惠服务。
4月30日晚上,赵小姐到安×美发店烫发。发型师和洗头服务员游说赵小姐购买使用“对发质不会发生损伤的258元烫发系列”以及“烫后38元头皮护理”,并向赵小姐推销一款具卷发护理、定型功能的弹力素。就这样,原本打算做138元烫发护理的赵小姐不知不觉中花费了354元,其中购买了58元弹力素。回家后,赵小姐发现弹力素外包装上印满英文字母,没有任何中文标识。
5月4日、14日,赵小姐连续两次拿着未开封的弹力素到安×美发店要求退货。美发店负责人答复说,弹力素只能更换成其他消费,不能退货。美发店缴纳的是定额税,不能为顾客提供发票。赵小姐非常气愤,向12315热线投诉。
5月30日,赵小姐接到福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白沙岭工商所执法人员吴先生打来的电话。在了解情况后,吴先生和其他执法人员陪同赵小姐一起来到安×美发店调查取证。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美发店的经营范围只是“理发”项目,销售弹力素属于超范围经营。此外,该弹力素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按照《产品质量法》,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的视为假冒伪劣商品。工商所责令美发店立即进行整改,赔偿赵小姐购买产品的58元。
(责任编辑:谢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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