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病毒性肝病患者如果通过积极治疗病情被控制,达到肝移植的指标,也是可以进行肝移植的。但如果患者不符合肝移植的指征,则不建议进行肝移植,而是需要通过积极治疗,将病毒性肝病病情控制后,再考虑进行肝移植手术。
1、传染性肝病:如果患者的病毒性肝病经抗病毒治疗后完全控制,即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的患者,同时血液中的甲胎蛋白数值恢复正常,即使存在病毒性肝炎,也可以考虑进行肝移植手术;
2、自身免疫性肝病:如果患者的自身免疫性肝炎经过积极治疗后,转氨酶恢复正常,并且自身抗体呈阳性,此时如果通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可能会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因此可以进行肝移植;
3、酒精性肝病:如果患者的酒精性肝炎已经达到疾病较重的程度,对肝脏功能的破坏较大,而且患者已经戒酒,经过积极的保肝、降酶等治疗后,也可以考虑进行肝移植手术;
4、药物性肝病:如果患者所服用的药物具有明显损伤肝脏副作用,或由于药物导致的免疫性肝损伤,在经过人工肝支持、人工肾脏替代等治疗后,如果疾病得以控制,也可以考虑进行肝移植手术。
此外,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硬化、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原发性胆汁淤积、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等疾病,都属于比较严重的疾病,若未经过积极治疗则不建议进行肝移植手术。因此病毒性肝病是否能够进行肝移植,需要专业医生的评估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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