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2005年09月22日宣布,北京天安中医医院因存在编造处方及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被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通过多次暗访,医保中心发现该院存在三类主要问题。其一,市医保中心四次暗访,均发现该院医务人员存在编造医疗保险处方,将自费药品调换成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的现象。其二,医务人员不查验《医疗保险手册》,非参保人员可以冒用参保人员名义开药。其三,北京天安中医医院作为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时应使用计算机填写的“北京市医疗服务门诊收费专用发票”,但该院却使用手工填写的“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由于该院违反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条款,市医保中心决定解除与北京天安中医医院签订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采取公告的形式告知选择北京天安中医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妥善解决他们的就医问题。
(责任编辑:黄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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