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5月10日明确表示,目前护理收费严重背离护士的劳动价值问题,各地进行护理费调整时,要科学设定护理费标准,应纳入医保,不增加患者负担。
“现行的护理费的收费标准非常低,在北京一级、二级、三级的护理费分别是9元、7元、5元,还有的地方只有5元、3元、1元,现行的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严重背离了护士的劳动价值。”针对合理调整护理费的问题,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昨天表示,护理费只是医疗服务价格整体项目当中的一项,有很多项目的价格都背离了医院的付出成本,比如说床位费、诊疗费和一些基本检验,包括一些病理检查,这些费用都大大低于医院的成本支出。
特别是去年卫生部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一线护士承担了患者所有基础护理的任务,任务量明显加大。
郭燕红介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曾经联合下发过文件,提出近三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理顺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来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但是在调整的过程中不能加重病人的负担,包括经济负担和社会负担。
北京去年曾提出要将护理费最高提升到90元,但直到现在也没有真正实现。郭燕红谈到,各地在提高护理费用的同时一直在会商有关部门把它能够纳入到医保,安徽把护理费价格提到40元、30元、20元,并纳入了医保。
另据了解,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和病房,患者陪护率明显下降,特别是聘请一对一护工的比例明显降低。北京市所有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和病房,自聘护工比例下降了30%至50%,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和社会负担,病房秩序明显好转。今年本市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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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普遍价格低、医生的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去年卫生部进行了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的调研,拟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上调手术费、护理费,您同意这种做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