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申城医院发生医疗质量安全6类情形将被“告诫谈话”

2012-11-14 09:53:51解放牛网
栏目关注:
核心提示:“上海将进一步从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全力防范和降低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率,确保患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安全上出现六种情形的差错事故或隐患,除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该院主要负责人还将被‘告诫谈话’”。这是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于昨日就本市进一步从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定下发《上海市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下称“告诫谈话制度”)时向媒体通报的消息。

  据市卫生局介绍,本市的医疗业务量每年都在大幅上升,今年上半年,全市门急诊服务量达1亿人次,住院病人达140.01万人,手术量达60.06万人次。本市制定下发《告诫谈话制度》旨在更好落实卫生部提出的要求,为从严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若发生下列六种情形,在依法依规查处的同时,该院主要负责人将被责令参加“告诫谈话”:

  ——发生一级、二级医疗事故并承担完全责任的;

  ——发生错报或漏报辅助检查结果、擅离职守等情况,并造成相当于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发生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的;

  ——发生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10分的;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 其不良执业行为3年记分累积超过30分的;

  ——发生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发生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

   市卫生局今天强调,全市各区县卫生局、各办医主体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制定下发的《告诫谈话制度》,凡是谈话对象无故不参加告诫谈话的,卫生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且3年内不得受理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各项评优申请。医疗机构经告诫谈话后未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负责告诫谈话的卫生行政部门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健康资讯推荐
特别策划
热门问答更多
推荐医院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