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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伟:药不补医,何以为继?

2013-04-27 03:34:08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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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山东省枣庄市医改办政策法规组组长的解伟在4月26日开幕的“县级医院论坛”上,针对以药补医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以药养医本身是由于劳务价值补偿机制出了问题,但如果没有机制的改革,以医养医的改革措施还将重蹈覆辙。

  关于如何破除“以药养医”的现象的改革呼声已经越来越高,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已经在着手进行相关方面的改革。北京也已经开始试点药品零差价销售。但是,在4月26日举行的“县级医院论坛”上,担任山东省枣庄市医改办政策法规组组长的解伟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说:“以药补医应该是一个中性词语,但是作为一个正常的医院补偿机制,由于被过渡的主力行为所绑架,显示出了诸多的副作用,以至于以药补医作为一个正常的补偿机制被丑化,被妖魔化,遮掩了它本来应有的面目。作为政策研究来讲,任何一项政策不是简单的好坏所能表达的,一项好的政策它还应该具有可行性,政府还应该给出一个可行的政策。”

  具体分析“以药养医”政策,首先是因为我们目前的医疗服务的成本还远远没有得到有效的补偿。经济学上有一句名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产品或服务的获得都要提供一定的成本,只有这个成本得到了可需有效的补偿之后,这个服务的生产和提供才是可持续性的。

  从五十年代起,在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下,实行低工资制,作为医生群体也不太可能独立出来享受比较高的工资待遇。但是到了现在,在重视劳动力成本、重视服务的价值体现的前提下,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仍然没有得到适当的体现。

  从服务的角度来说,决定一种产品或者一种服务的价值是否得到了体现,应该从三个要素进行考虑:首先是它的稀缺程度,第二是它的使用价值,第三它的成本投入。

  解伟表示医疗服务的价值是不容易测算的,首先,医疗服务的知识成本是不容易测算的。举例来说,一个水平高的医生所投入的这个学习的成本要高一些,但是他的成本投入以后,形成了他的知识资本,他可以数次的用于不同病人身上,那么分摊到每个病人身上,他应该是多少人民币呢?这是不容易测算的。

  医疗服务的成本及成本投入不易测算,这就决定了医疗服务本身不易测算成本,而它的稀缺程度可以实现间接的补偿。但是,在补偿机制方面我们实行了管制,当医生劳务价值低于价格的时候,我们就要付出额外成本,那么这个额外成本在国外往往是以消费的形式体现的,我们国家是以宏观的形式体现的。

  解伟说“长期以来我国盛行的以药养医和政府指导是有很大关系。有的专家说公立医院是公共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但是我认为公立医院只是公共医疗服务的生产者,政府才是它的提供者。‘以药补医’实际上是政府把成本补偿的责任转嫁给了民众和公立医院。”

  目前社会上较为提倡的提高医疗服务费用,降低药价的改革措施,解伟并不看好。他认为,提高诊疗手术费用,体现医疗服务的成本,和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从以药养医变成以药补医。他说:“这种措施存在两个误区,第一我们把医生开方用药的行为和医疗技术行为给人为割裂开了,也就是说我们把这两种行为当成独立的平行关系,但是开方也是需要有技术含量的。

  那么扩充“以药养医”,“以技养医”好不好呢?,其实问题仍是没有解决的,如果产生过渡医疗的土壤还在,就会换一个马甲重新出现。

  解伟指出:“以药补医”为什么会成为毒瘤,是因为顺加作价机制,以技补医实行的是按项目收费,做的项目越新越高精尖,医院收入显然越多,这两种都是一种鼓励消费的补偿模式,那么医生一开始可能只是被接受,到后来发现其中诀窍之后,就会主动有道,提供过渡医疗。

  解伟认为,目前我国对专业领域管制实质是少数人管多数人。那么在这个结论之下,我们来讨论“以药养医”,我认为,无论是技术还是利益的层面,医药是不可能完全分开的。其次,如果滋生“以药养医”的土壤,也就是机制出了问题的话,“以技养医”还会重蹈覆辙。只要机制科学合理,药是可以补医的,至少在政府投入增长受限的现阶段,所以要通过科学的利益机制,引导被管制者实现我们的管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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